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楼、后勤楼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处置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楼、后勤楼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处置 | 项目编号 | 2100279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824133436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1年05月19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财政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交易底价 | 318729元 | 报价幅度 | 1000元 |
经营期限 | 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令为准 | ||
项目概况 |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将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的体检楼、后勤楼、制剂楼、中心配电房、垃圾房等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及残值回收,具体工程量详见《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拆除方案、审批、施工、安全防护、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剩余价值回收等。 本项目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资产可回收价值为¥614686元,拆除工程款为¥295957元,拆除物料资产残值回收款为¥318729元(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柒佰贰拾玖元整)。本项目以拆除物料资产残值回收款¥318729元作为交易底价,最终成交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委托方。(注:最终成交费用已折抵了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款,委托方无须另行支付中标人工程拆除清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竞标保证金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方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方谨慎竞价。 4、委托方向中标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公告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买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5、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方办理报名手续后视同竞买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现场查勘联系人:蔡立德,联系电话:13262554559。 6、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7、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项目概况的内容及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8、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方名称须一致)。 9、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方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买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0、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中标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1、中标方应服从委托方管理,按照施工进度将当日砂石土余渣及其附着物等全部清运干净,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具体工期以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准。 12、中标方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珠市政林业[2018]10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试行)的通知》(珠府函[2020]1号)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行负责砂石土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3、现场勘测时间由意向竞买方自行决定并自行前往踏勘。 14、其它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楼、后勤楼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处置合同》。 15、因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本次成交价款由中标方直接支付给委托方。 16、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7、中标方进行拆除施工作业不得影响标的物周边建筑物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不得拆除或损坏标的物周边建筑物、路面及供水、供电、照明等设施,如违反,中标方应作相应赔偿。 18、中标方须在委托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并将拆除物清理运走完毕。委托方有权组织相关单位对拆除工作进行测量评定,如评定中标方未拆除完成,中标方拒绝继续拆除的,委托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向主管部门通报其不履约行为。 19、标的物的运输、人工、机械、保险、残余价值处理、税金等费用,拆除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因拆除施工作业发生质量、安全责任等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20、根据珠海市香洲区更新局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支付方式分为物料资产残值回收款和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款两部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楼、后勤楼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处置合同》约定。 21、中标方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中标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方以下账户: 户 名: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银行账号:657457736090 。 22、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计提。 23、中标方凭《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楼、后勤楼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处置合同》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1.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在其他附件一栏上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1年5月19日9时至2021年6月2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1年6月2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郑先生、于小姐、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538182、2602651、2538702、253809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002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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