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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10:54:26 点击数: 【字体: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X-JZX2021-0407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

口腔综合治疗台: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3、最高投标限价

口腔综合治疗台: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标的数量

口腔综合治疗台:2台

5、项目内容: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正常运行3个月招标人书面验收。

7、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排除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正常运行3个月招标人书面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仅适用于进口产品)
3)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
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至 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项提供信用信息打印件:“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图页、“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打印图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gdzzgx@126.com),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引办理。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        

联系方式:刘工 0756-813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方式:钟惠珊 0756-6344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惠珊

电 话:  0756-6344218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0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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