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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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HJD2011-188FG)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点击下载,网址:www.zhgp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内容、数量: GEl.5T 核磁共振影像设备整机的维修保养(包括制冷系统部分、电子系统部分、图形工作站的维修、保养和更换零配件等服务),数量1台,保修期限:5年(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须为具备医疗器械维修经营范围的专业服务商或核磁共振影像设备制造商,投标人是核磁共振影像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11年11月21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间至12:00,下午2:30至5:30; (2)获取地点: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接待室; (3)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原件核查)、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下午2:30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下午3:00止; (3)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5号开标室。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²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l 电 话:0756-8136894 l联 系 人:陆小姐 ²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地 点: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室 l联 系 人:黄先生 l电 话:0756-2318311 l传 真:0756-2318300 lE - mail:zhgmtc@126.com l网 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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