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一、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资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闭投递,投递方式不限,投递文件封面需有投标设备名称、联系方式。(封面未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内容:需要有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料,设备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四、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五、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8:00-12:00
六、报价资料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号楼2楼204房设备科
七、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6-830850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数量:2
附件:微波治疗仪招标参数
1.微波频率: 2450MHz±25MHz
2.输出功率:治疗 0~100W可调;理疗 0~40W可调
3.输出时间:治疗 0~99秒可调;理疗 0~30分可调
4.输出方式:连续波
5.输入电压:220V 50HZ AC
6.整机功率:≤400VA
7.匹配负载阻抗:50Ω
8.辐射器驻波参数:<2.5db
9.环境温度:+5℃+40℃
10.湿度范围:30%—80%
11.大气压力范围:500hpa__1060hpa
12.设备安全分类:本机属于Ι类BF型设备
13.主机单片机控制,带自动安全保护装置;
14.大屏幕双色液晶显示,触点式按键操作;
15.治疗及理疗,时间结束时蜂鸣报警提示;
16.金属屏蔽机箱,理疗辐射器佩有活动支臂;
17.多功能托架可存放手术附件及理疗辐射器;
18.仪器配两个以上理疗辐射器,同时做两个部位;
19.微波漏能比照
国家强制微波泄漏:<10mw/cm2 *MTC-3系仪器泄露:<0.05 mw/cm2
20.整机质保一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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