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门服务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珠医保〔2026〕14号),现对拱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上门服务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 拱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市场调节价项目公示表 | |||||||
|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项目内涵/价格构成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医保类别 |
| 1 | 011107000010000 | 上门服务费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 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次·人 | 150 | 丙类 |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医保科,联系电话:8137896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年6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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