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院优质护理服务科室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院优质护理服务科室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护理单元):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评选“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及“优质护理服务之星”活动的通知》(珠中西医〖2019〗102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2 年全院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方案”,护理部将于8月-9月对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科室进行检查,并评选“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贴心服务”为服务理念,立足专业发展,深化优质护理内涵,不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使护理工作贴近 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真正做到“六满意”,既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 政府满意,也让护士满意、医生满意、医院满意。
二、评选对象
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护理单元及新申请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单元。
三、评选方法
(一)根据《优质护理服务质量考评标准》、《门诊、特殊科室优质护理服务质量考评标准》(附件1),对符合评选对象的护理单元进行考核,其中病区护理单元获得的分数占总分的60%,门诊特殊科室护理单元占总分的80%。
(二)对科室病人、医护进行满意度调查(附件2),其中病人获得的分数占总分的10%,考核科室:病区护理单元。
(三)对“医护一体化模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附件3),获得的分数占总分的20%,考核科室:病区及手术室、日间病房、急诊。
(四)结合科室实际开展一项优质护理特色服务新举措≥1项(附件4),有资料支撑,获得的分数占总分的10%,考核科室:参评护理单元。
四、评选结果
五项综合分数排名前三位的科室授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的称号。对一二项综合分未达到90%的科室要求进行整改,接受“改善护理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复查。
五、活动表彰
1、获得“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下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议、颁发荣誉证书,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2、选出优秀的护理特色服务新举措共3个,在全院推广交流颁发荣誉证书。
护理部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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